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補字第八0九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補字第八0九號
- 原告
- 巨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銓慶
右原告與被告宇航海運承攬運送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
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美金陸萬柒仟柒佰伍拾陸元,應徵第一審
裁判費新臺幣貳萬叁仟玖佰陸拾捌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
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補字第八0九號
右原告與被告宇航海運承攬運送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
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美金陸萬柒仟柒佰伍拾陸元,應徵第一審
裁判費新臺幣貳萬叁仟玖佰陸拾捌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
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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