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重訴字第1467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重訴字第1467號
- 原告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丁○○
- 被告
- 匯甡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原設臺
- 兼法定代理人
- 戊○○ 原住臺
- 被告
- 丙○○
- 被告
- 乙○○ 原住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院書記官 高菁菁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重訴字第146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院書記官 高菁菁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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