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智字第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智字第1號
- 原告
-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辜仲瑩
- 訴訟代理人
- 丁中原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方文君律師
- 被告
- 中華開發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中華開發國際商業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共 同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乙○○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啟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中華民國94年4月25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26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就附件所示之公司中,何者係屬於與原告相同之金控體系公司為具體完整之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