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7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3082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4 年 11 月 03 日

法官傅中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3082號

聲請人
天嵐裝訂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顏淑清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3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4年10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一庭法官 傅中樂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1  月  3   日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1  月  3   日

書記官 葉志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附表:                                                                                                          94年度除字第3082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支 票 號 碼 │申報權利期間( 個-月)│
├──┼─────────┼────────┼─────────┼───────────┼────────┼────────────┤
│001 │極度色彩有限公司林│彰化商業銀行西松│8,400元           │94年1月31日           │CI0000000       │七個月                  │
│    │自堅              │分行            │                  │                      │                │                        │
├──┼─────────┼────────┼─────────┼───────────┼────────┼────────────┤
│002 │德沃視覺創意有限公│合作金庫銀行圓山│2,625元           │94年1月31日           │WK0000000       │七個月                  │
│    │司李光倫          │分行            │                  │                      │                │                        │
├──┼─────────┼────────┼─────────┼───────────┼────────┼────────────┤
│003 │德沃視覺創意有限公│合作金庫銀行圓山│5,040元           │94年2月28日           │WK0000000       │八個月                  │
│    │司李光倫          │分行            │                  │                      │                │                        │
├──┼─────────┼────────┼─────────┼───────────┼────────┼────────────┤
│004 │永晹國際開發有限公│台北富邦銀行雙園│15,500元          │94年1月31日           │SY0000000       │七個月                  │
│    │司陳總華          │分行            │                  │                      │                │                        │
├──┼─────────┼────────┼─────────┼───────────┼────────┼────────────┤
│005 │沅沅多媒體企業有限│玉山商業銀行營業│133,613元         │94年1月31日           │AG0000000       │七個月                  │
│    │公司劉宗元        │部              │                  │                      │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