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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7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4 年 03 月 31 日
  • 法官
    吳淑惠

  • 原告
    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734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二七九三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四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3   月  31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淑惠 ┌───────────────────────────────────────────────────┐ │附表: 94年度除字第734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2-ND-000468 │ │1 │1000 │ │ ├──┼───────────────┼──────────────┼────┼───┼────┼───┤ │002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2-ND-000469 │ │1 │1000 │ │ ├──┼───────────────┼──────────────┼────┼───┼────┼───┤ │003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2-ND-000470 │ │1 │1000 │ │ ├──┼───────────────┼──────────────┼────┼───┼────┼───┤ │004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2-ND-000471 │ │1 │1000 │ │ ├──┼───────────────┼──────────────┼────┼───┼────┼───┤ │005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2-ND-000472 │ │1 │1000 │ │ ├──┼───────────────┼──────────────┼────┼───┼────┼───┤ │006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2-ND-000473 │ │1 │1000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4  年  3   月  31  日書記官 劉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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