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9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4 年 03 月 30 日
- 法官傅中樂
- 當事人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950號聲請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3年度催字第294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分別於民國94年2 月23日、同年3 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3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法官 傅中樂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4 年 3 月 30 日書記官 袁以明 ┌─────────────────────────────────────────────────────────────────┐ │附表: 94年度除字第950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支 票 號 碼 │申報權利期間( 個-月)│ ├──┼─────────┼────────┼─────────┼───────────┼────────┼────────────┤ │001 │秋雨物流股份有限公│華南銀行中崙分行│63,000元 │93年7月22日 │IC0000000 │6 │ │ │司 │ │ │ │ │ │ ├──┼─────────┼────────┼─────────┼───────────┼────────┼────────────┤ │002 │秋雨物流股份有限公│華南銀行中崙分行│5,030元 │93年8月10日 │IC0000000 │7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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