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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補字第79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4 年 09 月 2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補字第790號 原告甲○○ 陳麗雯律師 李艾倫律師 原告對被告榮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 )壹佰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壹 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 中  華  民  國  94 民事第四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 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 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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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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