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23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4 年 08 月 19 日
  • 法官
    賴劍毅
  • 法定代理人
    乙○○

  • 原告
    寒舍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除字第2353號聲 請 人 寒舍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19  日民事第五庭法  官 賴劍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30  日法院書記官 吳芳玉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