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30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4 年 10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3092號聲 請 人 化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乙○○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6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4年9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民事第五庭法 官 陶亞琴 ┌───────────────────────────────────────────────────┐ │附表: 94年度除字第3092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69NB103182 │ │1 │10 │ │ ├──┼───────────────┼──────────────┼────┼───┼────┼───┤ │002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69NB103183 │ │1 │10 │ │ ├──┼───────────────┼──────────────┼────┼───┼────┼───┤ │003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7NX190025 │ │1 │130 │ │ ├──┼───────────────┼──────────────┼────┼───┼────┼───┤ │004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7NX170999 │ │1 │787 │ │ ├──┼───────────────┼──────────────┼────┼───┼────┼───┤ │005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130040 │ │1 │340 │ │ ├──┼───────────────┼──────────────┼────┼───┼────┼───┤ │006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172832 │ │1 │472 │ │ ├──┼───────────────┼──────────────┼────┼───┼────┼───┤ │007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142040 │ │1 │262 │ │ ├──┼───────────────┼──────────────┼────┼───┼────┼───┤ │008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191040 │ │1 │301 │ │ ├──┼───────────────┼──────────────┼────┼───┼────┼───┤ │009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207013 │ │1 │277 │ │ ├──┼───────────────┼──────────────┼────┼───┼────┼───┤ │010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222596 │ │1 │310 │ │ ├──┼───────────────┼──────────────┼────┼───┼────┼───┤ │011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238124 │ │1 │376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法院書記官 吳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