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326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12 月 20 日
- 法官林欣蓉
- 當事人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除字第3268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120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5年10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欣蓉 ┌────────────────────────────────────────────────────────┐ │附表: 95年度除字第3268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001 │福添電力工程有限公│第一銀行古亭分行 │94年8月10日 │25,500元 │VA0000000 │ │ │ │司 楊福源 │ │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0 日書記官 黃慧怡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