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2,02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5 年 04 月 28 日

法官黃蓓蓓

聲請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81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5年 4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95年度除字第950號│├──┬─────┬────┬─────┬──────┬─────┤│編號│發票人 │付 款 人│ 票面金額 │發 票 日│ 支票號碼 ││ │ │ │(新台幣)│ │ │├──┼─────┼────┼─────┼──────┼─────┤│001 │笙普國際有│彰化商業│70,000元 │94年 9月11日│CI0000000 ││ │限公司 │銀行吉成│ │ │ ││ │何麗秋 │分行 │ │ │ │├──┼─────┼────┼─────┼──────┼─────┤│002 │笙普國際有│彰化商業│70,000元 │94年10月11日│CI0000000 ││ │限公司 │銀行吉成│ │ │ ││ │何麗秋 │分行 │ │ │ │├──┼─────┼────┼─────┼──────┼─────┤│003 │邑匠實業股│華僑銀行│140,000元 │94年10月 8日│BB0000000 ││ │份有限公司│新店分行│ │ │ ││ │張世昌 │ │ │ │ │├──┼─────┼────┼─────┼──────┼─────┤│004 │邑匠實業股│華僑銀行│140,000元 │94年12月 8日│BB0000000 ││ │份有限公司│新店分行│ │ │ ││ │張世昌 │ │ │ │ │├──┼─────┼────┼─────┼──────┼─────┤│005 │邑匠實業股│國泰世華│140,000元 │94年 9月 8日│LA0000000 ││ │份有限公司│銀行新店│ │ │ ││ │張世昌 │分行 │ │ │ │├──┼─────┼────┼─────┼──────┼─────┤│006 │邑匠實業股│國泰世華│140,000元 │94年11月 8日│LA0000000 ││ │份有限公司│銀行新店│ │ │ ││ │張世昌 │分行 │ │ │ │├──┼─────┼────┼─────┼──────┼─────┤│007 │邑匠實業股│華僑銀行│140,000元 │94年 8月 8日│BB0000000 ││ │份有限公司│新店分行│ │ │ ││ │張世昌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蓓蓓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28  日

      書記官 劉碧輝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上開證券,…」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