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司字第61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司字第612號
- 聲請人
- 翁榮隨即日商青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之
- 聲請人
- 清算人
- 相對人
- 日商青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上列聲請人聲請選派清算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選派翁榮隨(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為日商青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之清算人。
聲請程序費用由日商青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負擔。
理由
一、按清算完結後,如有可以分派之財產,法院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得選派清算人重行分派,公司法第333條有明文之規定。
二、聲請意旨略以:日商青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係於民國93年3月3日起解散並辦理清算,前奉本院93年11月24日及94年11月21日以北院民常93年度司字第937號函准予清算人就任及清算完畢核備在案,茲因清算完結後,有剩餘可以分派之財產須重新分配,爰依公司法第333條規定,請求重新選派翁榮隨為清算人等語。
三、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