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建字第1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5 年 10 月 23 日
  • 法官
    翁昭蓉
  • 法定代理人
    乙○○、甲○○

  • 原告
    美和國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今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建字第147號原   告 美和國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張世興律師 被   告 今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劉陽明律師 陳璧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95年11月23日上午11時27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23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翁昭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23  日書記官 莊滿美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建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