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票字第13573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票字第135735號
- 聲請人
- 信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聲請人
- 樓之1
- 法定代理人
- 甲○○
樓之1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雷門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示日。
二、公司最新事項變更登卡。
簡易庭法 官 劉台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票字第135735號
樓之1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雷門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示日。
二、公司最新事項變更登卡。
簡易庭法 官 劉台安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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