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34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12 月 2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除字第3431號聲 請 人 長和針織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桃園市○ 非訟代理人 乙○○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222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5年11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5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欣蓉 ┌─────────────────────────────────────────────────────────────────┐ │附表: 95年度除字第3431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支 票 號 碼 │申報權利期間( 個-月)│ ├──┼─────────┼────────┼─────────┼───────────┼────────┼────────────┤ │001 │順豐欣企業有限公司│台企銀行南京東路│17,449元 │95年3月31日 │AT0000000 │3 │ │ │李吟香 │分行 │ │ │ │ │ ├──┼─────────┼────────┼─────────┼───────────┼────────┼────────────┤ │002 │信德紡織股份有限公│土地銀行中崙分行│11,953元 │95年4月5日 │WYAA0000000 │3 │ │ │司李水樹 │ │ │ │ │ │ ├──┼─────────┼────────┼─────────┼───────────┼────────┼────────────┤ │003 │勝元紡織有限公司江│華僑銀行松山分行│175,813元 │95年3月31日 │AA0000000 │3 │ │ │榮科 │ │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5 日書記官 黃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