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574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5746號
- 原告
- 出一張嘴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曾允斌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天下饌餐廳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林梅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97年7月15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法官 傅中樂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5746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97年7月15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法官 傅中樂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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