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重訴字第1120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重訴字第1120號
- 原告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己○○
- 訴訟代理人
- 戊○○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羽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告
- 乙○○
壬○○
辛○○
庚○○
丁○○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96年9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壹仟陸佰陸拾玖萬肆仟貳佰肆拾玖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部分
一、被告7人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事由,應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者為限,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兩造約定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有保證書第7條、約定書第13條約定可憑,故本院自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乙、事實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告丙○○、庚○○、丁○○、乙○○、壬○○及辛○○於民國95年9月6日與伊簽訂保證書,約定保證就被告羽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羽石公司)於立約當時及其將來對伊所負之一切債務,在本金新台幣(下同)2,000萬元之限額內,負連帶清償之責任。嗣羽石公司分別於94年9月7日、95年9月14日向伊借款180萬元、120萬元及1,400萬元。前開180萬元及120萬元部分借款期間為95年9月7日起至98年9月7日止,1,400萬元部分借款期間為95年9月14日起至110年9月14日止。並約定就180萬元及120萬元借款部分,按原告基準利率加碼年率2.4%機動計算;1,400萬元部分按原告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碼年率1.565%機動計算之利息,及均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20%計算之違約金。詎料,羽石公司自96年1月8日起即未依約繳付本息,屢經催討迄未清償,依約全部債務視為到期,尚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應立即清償,而其餘被告為連帶保證人,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為此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清償,並聲明:如主文所示。另提出保證書、借據及約定書(以上皆影本)等件為證。
二、被告7人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一)按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但因他項陳述可認為爭執者,不在此限。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者,準用第1項之規定。但不到場之當事人係依公示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1、3項分別有明定。本件原告主張:羽石公司向伊借款,然未依約繳款,而使全部債務視為到期,尚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尚未清償之事實,已據其提出如上開所載之證物為憑,核屬相符。又被告非經公示送達已收受開庭通知及起訴狀繕本,未於言詞辯論到場陳述意見或提出書狀爭執,依上開規定視同自認,則原告之主張,自堪信為真實。
(二)按消費借貸之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民法第478條前段定有明文;又所謂連帶保證,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就債務之履行,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而言,是連帶保證債務之債權人得同時或先後向保證人為全部給付之請求(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1426號判例、77年台上字第1772號判決參照)。再按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民法第233條第1項、第250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羽石公司向原告借款未依約清償,經全部視為到期,尚積欠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迄未清償,而其餘被告為連帶保證人,已如上述,揆上開說明及規定,被告7人自應連帶負清償責任。
(三)綜上,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契約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 │ 利 息 │ 違 約 金 │ │ 編號 │ 債權本金 ├────┬──────┼───────────┬───────────┤ │ │ │ 年利率 │ 起 訖 日 │違約6個月以內按10%計 │違約超過6個月按20%計 │ ├───┼───────┼────┼──────┼───────────┼───────────┤ │ 1 │ 1,616,550 │ 6.390%│自96/1/8起至│自96/2/9起至96/8/8止 │自96/8/9起至清償日止 │ │ │ │ │清償日止 │ │ │ ├───┼───────┼────┼──────┼───────────┼───────────┤ │ 2 │ 1,077,699 │ 6.390%│自96/1/8起至│自96/2/9起至96/8/8止 │自96/8/9起至清償日止 │ │ │ │ │清償日止 │ │ │ ├───┼───────┼────┼──────┼───────────┼───────────┤ │ 3 │ 14,000,000 │ 3.850%│自96/1/15起 │自96/2/16起至96/8/15止│96/8/16起至清償日止 │ │ │ │ │至清償日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