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8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37002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9 月 27 日

法官沈佳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37002號

聲請人
即債權人
衍創國際整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樓

上列聲請人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庭法 官 沈佳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7  日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7  日

            書記官 鄭美雲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