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42155號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42155號
- 聲 請 人
- 即債權人
- 印水髮藝名店
- 法定代理人
- 陳文程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債權人之營利事業登記資料。
民事庭法 官 范智達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提出債權人之營利事業登記資料。
民事庭法 官 范智達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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