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6505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票字第65052號
- 聲請人
- 大榮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裁判費新臺幣伍佰元。
二、假日出版社之設立登記資料。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票字第65052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裁判費新臺幣伍佰元。
二、假日出版社之設立登記資料。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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