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73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12 月 30 日
- 法官吳定亞
- 當事人泓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7384號原 告 泓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盧之耘律師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范國華律師 傅爾洵律師 翁大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期日另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3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定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傅美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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