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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73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履行契約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7 年 12 月 30 日
  • 法官
    吳定亞

  • 當事人
    泓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7384號原   告 泓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盧之耘律師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范國華律師 傅爾洵律師 翁大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期日另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3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定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傅美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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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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