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72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721號
- 聲請人
- 創世紀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光浩
- 代理人
- 劉伯瑞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支票,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35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2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96年度除字第721號│├──┬─────┬─────────┬──────┬────────┬─────┬──┤│編號│發 票 人│ 付款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票號碼 │備考│├──┼─────┼─────────┼──────┼────────┼─────┼──┤│001 │郭春櫻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復│95年10月27日│1,520,000元 │FE0000000 │ ││ │ │興分行 │ │ │ │ │├──┼─────┼─────────┼──────┼────────┼─────┼──┤│002 │郭春櫻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復│95年10月27日│5,190,000元 │FE0000000 │ ││ │ │興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