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促字第1852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促字第18521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達客國際有限公司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最新之公司變更事項登記表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謄資料。
二、請提出聲請人法定代理人之姓名、地址。
三、請釋明利息起算日。
民事庭法 官 沈佳宜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促字第18521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最新之公司變更事項登記表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謄資料。
二、請提出聲請人法定代理人之姓名、地址。
三、請釋明利息起算日。
民事庭法 官 沈佳宜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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