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拍字第7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10 月 0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拍字第709號聲 請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 理 人 乙○○ 相 對 人 鴻益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原名寶島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財政部以民國90年8月14日台財融㈡字第0090288233 號函准予更名為聲請人現名,合先敘明。相對人於民國83年11月7 日,以其所有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之借款、票據、保證、開發信用狀、損害賠償等之一切債務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120,000,000 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日期自83年11月17日起至113年11月16 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並於翌日經登記在案。嗣相對人於89年8月29日向聲請人借款85,000,000元,借款期間自89年8月29日起至90年8月29 日止,約定利息按聲請人基本放款利率加碼年息0.28% 計算,按月付息,嗣隨聲請人基本放款利率變動而調整,後該筆款經多次展延到期日,目前借款到期日為97年6月30日,利息改按聲請人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加碼0.48%浮動計息,並隨聲請人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變動而調整(目前為週年利率3.10% ),本金到期一次還清,逾期付息或到期未履行債務,自逾期之日起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詎上開借款已屆期,相對人僅償還部分本金1,293,798元及繳至97年6月29日止之利息,尚結欠本金83,706,202元,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就期主張業據提出財政部90年8月14 日台財融㈡字第0090288233號函、台幣客戶基本資料、台幣存放款利率表、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中長期授信合約書、變更契約書、變更借據(契約)書、授信約定書、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等件為證,經核與首揭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9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劉又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9 日書記官 潘惠梅 附表: ┌─┬──────────────┬──┬──┬──────┬─────┬─────┐ │土│ 土 地 標 示 │ │ │面 積 │ 設定權 │ │ │ ├───┬────┬──┬──┤地號│地目│ │ │ 所有權人 │ │ │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段│ │ │(平方公尺)│ 利範圍 │ │ │ ├───┼────┼──┼──┼──┼──┼──────┼─────┼─────┤ │ │臺北市│松山區 │寶清│ 5 │ 308│ 建 │ 3,202 │457/10000 │鴻益建設股│ │地│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建│ │ 建 物 門 牌 │ 基 地 坐 落 │ 建 物 面 積(平方公尺) │ │ │ │ │建 號├────┬───┬──┬───┼──┬──┬──┼─────┬────┬──────┤ 所有權人│設定權│ │ │ │鄉鎮市區○街路段│巷弄│號數樓│ 段 │小段│地號│建築材料及│層 次 │附屬建物 │ │利範圍│ │ │ │ │ │ │ │ │ │ │房屋層數 │ │ │ │ │ │ ├───┼────┼───┼──┼───┼──┼──┼──┼─────┼────┼──────┼─────┼───┤ │ │ 3037 │ 松山區 ○○○路│ │12號 │寶清│ 5 │ 308│鋼骨混凝土│4 層 │陽台:91.04 │鴻益建設股│ 全部 │ │ │ │ │ │ │4樓 │ │ │ │16 層 │777.24 │露台:563.93│份有限公司│ │ │ ├───┴────┴───┴──┴───┴──┴──┴──┴─────┴────┴──────┴─────┴───┤ │ │ 共用部分:寶清段5小段 3050建號 3,899.03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327/10000 │ │ ├───┬────┬───┬──┬───┬──┬──┬──┬─────┬────┬──────┬─────┬───┤ │ │ │ │ │ │12號 │ │ │ │鋼骨 │地下4層 │ │鴻益建設股│ │ │ │ 3054 │ 松山區 ○○○路│ │房屋地│寶清│ 5 │ 308│ │ │ │ │ 7/76 │ │ │ │ │ │ │下4層 │ │ │ │16層 │2,501.88│ │份有限公司│ │ │ ├───┴────┴───┴──┴───┴──┴──┴──┴─────┴────┴──────┴─────┴───┤ │物│ 共用部分:寶清段5小段 3050建號 3,899.09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204/1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