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審訴字第20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審訴字第208號
- 原告
- 乙○○○
- 訴訟代理人
- 蔡欽源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王歧正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高啟瑄律師
- 被告
- 全福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1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審訴字第20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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