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司催字第27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12 月 0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催字第2776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曹英香 ┌───────────────────────────┐ │附表: 98年度司催字第2776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00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ND000000-0 │1 │1000│ ├──┼──────────┼───────┼──┼──┤ │00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6ND000000-0 │1 │1000│ ├──┼──────────┼───────┼──┼──┤ │00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6ND000000-0 │1 │1000│ ├──┼──────────┼───────┼──┼──┤ │00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6ND000000-0 │1 │1000│ ├──┼──────────┼───────┼──┼──┤ │00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6ND000000-0 │1 │1000│ ├──┼──────────┼───────┼──┼──┤ │00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0 │1 │1000│ ├──┼──────────┼───────┼──┼──┤ │00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0 │1 │1000│ ├──┼──────────┼───────┼──┼──┤ │00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0 │1 │1000│ ├──┼──────────┼───────┼──┼──┤ │00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0 │1 │1000│ ├──┼──────────┼───────┼──┼──┤ │010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 ├──┼──────────┼───────┼──┼──┤ │01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 ├──┼──────────┼───────┼──┼──┤ │01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 ├──┼──────────┼───────┼──┼──┤ │01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 ├──┼──────────┼───────┼──┼──┤ │01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 ├──┼──────────┼───────┼──┼──┤ │01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 │1 │1000│ ├──┼──────────┼───────┼──┼──┤ │01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 │1 │1000│ ├──┼──────────┼───────┼──┼──┤ │01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 │1 │1000│ ├──┼──────────┼───────┼──┼──┤ │01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 │1 │1000│ ├──┼──────────┼───────┼──┼──┤ │01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 │1 │1000│ ├──┼──────────┼───────┼──┼──┤ │020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 │1 │1000│ ├──┼──────────┼───────┼──┼──┤ │02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 │1 │1000│ ├──┼──────────┼───────┼──┼──┤ │02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 │1 │1000│ ├──┼──────────┼───────┼──┼──┤ │02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 │1 │1000│ ├──┼──────────┼───────┼──┼──┤ │02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 │1 │1000│ ├──┼──────────┼───────┼──┼──┤ │02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 │1 │1000│ ├──┼──────────┼───────┼──┼──┤ │02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 │1 │1000│ ├──┼──────────┼───────┼──┼──┤ │02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 │1 │1000│ ├──┼──────────┼───────┼──┼──┤ │02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000-0 │1 │1000│ ├──┼──────────┼───────┼──┼──┤ │02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000-0 │1 │1000│ ├──┼──────────┼───────┼──┼──┤ │030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000-0 │1 │1000│ ├──┼──────────┼───────┼──┼──┤ │03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000-0 │1 │1000│ ├──┼──────────┼───────┼──┼──┤ │03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 │1 │1000│ ├──┼──────────┼───────┼──┼──┤ │03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 │1 │1000│ ├──┼──────────┼───────┼──┼──┤ │03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 │1 │1000│ ├──┼──────────┼───────┼──┼──┤ │03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 │1 │1000│ ├──┼──────────┼───────┼──┼──┤ │03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 │1 │1000│ ├──┼──────────┼───────┼──┼──┤ │03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 │1 │1000│ ├──┼──────────┼───────┼──┼──┤ │03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 │1 │1000│ ├──┼──────────┼───────┼──┼──┤ │03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 │1 │1000│ ├──┼──────────┼───────┼──┼──┤ │040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 │1 │1000│ ├──┼──────────┼───────┼──┼──┤ │04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1 │1000│ ├──┼──────────┼───────┼──┼──┤ │04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1 │1000│ ├──┼──────────┼───────┼──┼──┤ │04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1 │1000│ ├──┼──────────┼───────┼──┼──┤ │04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1 │1000│ ├──┼──────────┼───────┼──┼──┤ │04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1 │1000│ ├──┼──────────┼───────┼──┼──┤ │04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1 │1000│ ├──┼──────────┼───────┼──┼──┤ │04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4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4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50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5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5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5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5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5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5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5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5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5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0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6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70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7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7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 │1 │1000│ ├──┼──────────┼───────┼──┼──┤ │07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07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07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07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07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07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07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X0000000-0 │1 │226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1 日 書 記 官 孫志滔 附記: 一、公示催告全文請先核對無誤後,於20日內將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1 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登報後,請自行核對所登內容有無錯誤)。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未依規定刊載報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請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 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及報紙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五、限登全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