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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審重訴字第10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9 年 02 月 09 日
  • 法官
    吳定亞

  • 當事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戊○○卯○○寶郁企業有限公司癸○○立映實業有限公司綮祥企業有限公司上傅企業有限公司品均實業有限公司珍蓮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紅林木業有限公司億豐青果有限公司丑○○陳金明即鑫程資訊企業社順興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審重訴字第1084號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巳○○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甲○○ 被   告 戊○○ 被   告 卯○○ 被   告 寶郁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癸○○ 被   告 立映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寅○○ 被   告 綮祥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辰○○原名顏添坤. 被   告 上傅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壬○○ 被   告 品均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被   告 珍蓮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子○○ 被   告 紅林木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億豐青果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庚○○ 被   告 丑○○ 被   告 陳金明即鑫程資訊企業社 被   告 順興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2時35 分,在本院第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9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吳定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9 日書記官 張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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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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