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41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審重訴字第1396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1 月 26 日

法官許純芳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審重訴字第1396號

原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被告
廉勝實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乙○○
被告
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1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伍佰萬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與違約金。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美金柒拾參萬捌仟肆佰肆拾玖元柒角參分,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時並按原告公佈之即期匯率折算新臺幣給付。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拾陸萬玖仟貳佰貳拾肆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兩造合意本院為因借貸契約涉訟之第一審管轄法院,有原告提出之授信契約書授信共通條款第17條可稽,依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本院就本事件有管轄權;又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同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

㈠被告廉勝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廉勝公司)於民國97年3月7日邀同被告乙○○、丁○○為連帶保證人,與伊簽訂授信契約書(週轉性支出專用),約定授信總額度為新臺幣(下同)6,000萬元,利息依「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或其他相關文件上所載利率條款之約定方式計付,如未依約履行新臺幣債務時,自應償還日起,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約定借(墊)款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約定借(墊)款利率20%計付違約金,但另有約定遲延利率時,則按該遲延利率計付違約金,且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時,即喪失期限利益。嗣被告廉勝公司自98年10月2日起出具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向伊借款共四筆(每筆借款日、借款金額、到期日、利息及違約金等均詳如附表一記載),均約定自借款日起,按月付息,到期還清本金,並約定第1 、3筆借款利息按伊基準利率指數加碼年率0.5%,第2、4筆借款利息則按伊基準利率指數加碼年率1%計付。

㈡被告廉勝公司另依授信契約書特約條款之委任開發遠期信用狀條款約定,自98年7月2日起委請伊於核定額度內,開發遠期信用狀及墊付外幣款項共計11筆(每筆開狀日期、信用狀號碼、金額、已結匯金額、墊款金額、押匯日、約定清償日(即到期日)、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均詳如附表二、三記載),並就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約定如下:

⒈墊款金額:立約人即被告廉勝公司申請開發信用狀時,應具開發信用狀申請書並申請外幣墊款,並承認伊所開具每筆結匯證實書(或交易憑證)所載信用狀金額與已繳交保證金之差額,為伊墊款之金額。

⒉墊款憑證:以申請書、結匯證實書(或交易憑證)、匯票或有關文件為其憑證。

⒊清償日:以各筆遠期信用狀押匯日或裝運日(或其他約定方式)起算,按申請書上列明之匯票期限(如以即期方式開發者,按申請書上之利息約款之融資日數)計算各筆債務之清償日。

⒋利息、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墊款利息自押匯日起算,並依押匯日伊掛牌之外幣貸(墊)款利率固定計付;如未依約履行外幣債務時應依「原訂貸 (墊)款利率」、遲延日伊「基準利率加年率2.5%」與遲延日伊掛牌「外幣貸 (墊)款利率」三者孰高為準,計付遲延利息,並加計違約金;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遲延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遲延利率20%計付違約金。但另有約定遲延利率時,則按遲延利率計付違約金。

㈢詎被告廉勝公司因存款不足發生退票情事,屢經催討仍未獲清償,依授信約定書第8條第5款之約定,所欠債務視為全部到期,分別積欠新臺幣500萬元、美金738,449.73元,及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利息與違約金。被告乙○○及丁○○既為連帶保證人,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為此,依消費借貸契約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起訴,並聲明如主文第1、2項所示。

三、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DBU外幣存放款利率、新臺幣放款利率資料、授信契約書、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網路開發信用狀申請書、進口結匯證實書、進口到單交易記錄單及催告書等件為證,且被告經相當期日之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以供本院參酌,自堪信為真正。從而,原告依借貸契約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起訴,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1、2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第一審裁判費269,224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26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許純芳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怡君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審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