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32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審重訴字第277號

給付貨款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4 月 21 日

法官蔡和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審重訴字第277號

原告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告
柏泓國際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告
柏泓行動頻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告
柏泓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漢祥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停止訴訟程序。

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將本件提付仲裁並向本院陳報。

理由

一、按仲裁協議,如一方不遵守,另行提起訴訟時,法院應依他方聲請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命原告於一定期間內提付仲裁,仲裁法第4 條第1 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本件原告起訴主張略以:被告柏泓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柏泓公司)前於民國92年9月2日與原告簽訂廣告播放系統建置暨維護合約(下稱系統合約),委託原告辦理台北市公民營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GPS站名播報系統及LCD廣告系統」BOT 標案之LCD 廣告系統(下稱系爭系統)軟、硬體系統建置及維,原告完成建置系爭系統後,致力履行系爭系統之維護工作,詎被告柏泓公司支付系爭合約貨款所開立之支票40紙,合計新台幣(下同)97,641,000元,其中票號GC0000000 、票面金額538,000 元支票,於97年6 月30日因存款不足而退票,依系爭合約第4 條第4 項約定「....有任一期票據遭退票或不獲付款,....前述各期款項視為全部到期,甲方(即柏泓公司)應立即一次清償之」,是被告柏泓公司依約應向原告清償所有未付款項97,641,000元。又被告柏泓公司之子公司均係於97年3 月25日經柏泓公司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分割成立,而柏泓公司並未依法通知及公告債權人,原告前以汐止龍安郵局第445 號存證信函表示異議,故依企業併購法第32條第5 項、第6 項及公司法第319 條之1 規定,柏泓公司之分割即不得對抗原告,柏泓公司及其子公司應依系爭合約之約定,連帶清償原告97,641,000元等語。

三、被告則以:依系爭合約第17條第8 項約定:「本合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合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交由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依仲裁法之規定仲裁解決。」是原告就本件紛爭,應依系爭合約第17條第8 項約定,先由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依仲裁法之規定仲裁解決。然原告向本院提起本件訴訟,即已違反前揭約定,且本件尚未行言詞辯論程序,爰依仲裁法第4 條第1 項規定,聲請裁定停止本件訴訟程序等語。

四、經查,依系爭合約第17條第8 項約定:「本合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合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交由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依仲裁法之規定仲裁解決。」此有系爭契約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7頁至第25頁)。是原告與被柏泓公司就系爭合約所產生之爭議,已有仲裁條款之約定,兩造自應受系爭合約之仲裁協議約定之拘束。次查,原告所稱本案業已進行言詞辯論,故無須裁定停止訴訟程序等情,按所謂本案之言詞辯論,指被告於言詞辯論期日或準備程序期日,就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為實體上之陳述而言。倘被告僅於書狀就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為實體上陳述內容之記載,未於言詞辯論期日或準備程序期日以言詞加以引用,自難謂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見最高法院93年台抗字第539 號裁定意旨)。本件被告於本院98年5 月7 日言詞辯論程序中尚未就本案為言詞辯論(見本院卷第96頁),其於同年6 月26日之言詞辯論程序中雖陳稱:聲明陳述同前及今日庭呈民事答辯一狀所載(見本院卷第124 頁),惟依其所提民事答辯一狀之內容,即先以兩造間有仲裁協議約定為由而聲請裁定停止本件訴訟程序,尚難認已就本案為言詞辯論,揆諸前開說明,原告指稱本件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洵無足採。綜此,原告固主張其係以系爭合約請求被告給付貨款,惟斟酌原告所主張之上開原因事實及援引系爭合約第4 條4 款以為請求所據,與被告抗辯之事實,應認本件原告對被告貨款請求核屬因系爭契約發生之糾紛,依前開仲裁協議,此項糾紛應提付仲裁,而原告未依約定逕行提起本件訴訟,是以被告於本案之言詞辯論前聲請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命原告於一定期間內提付仲裁,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爰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六庭法 官 蔡和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21 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21 日

書記官 黃馨慧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審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