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37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4378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美語百分百知識網路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芷蘅
- 上訴人
- 即原告
- 許芷蘅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黃瑞霞間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上訴未據繳納第二審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壹萬陸仟叁佰伍拾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之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4378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黃瑞霞間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上訴未據繳納第二審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壹萬陸仟叁佰伍拾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之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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