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1273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1273號
- 原告
- 旭日蜂巢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凱弘
- 訴訟代理人
- 林明正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宏雯律師
- 複代理人
- 鄭馨芝律師
- 複代理人
- 周明添律師
- 被告
- 王平芬
- 訴訟代理人
- 羅子武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志正律師
- 被告
- 洪至呈原名洪志修.
- 訴訟代理人
- 劉國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三十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