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保險字第9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保險字第99號
- 原告
- 台灣省雲林農田水利會
- 法定代理人
- 林文瑞
- 訴訟代理人
- 徐文宗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雅儒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居亮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美津
- 被告
-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兼好克彥
- 訴訟代理人
- 高江璋
- 訴訟代理人
- 廖世昌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王俊翔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白佩鈺律師
- 複代理人
- 安玉婷律師
- 複代理人
- 受告知人 雙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蕭國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5月23日上午10時30 分,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