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司字第16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字第162號
- 聲請人
- 瑞餘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相對人雙喜製紙股份有限公司選派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可供選派為相對人清算人之名冊,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字第162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相對人雙喜製紙股份有限公司選派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可供選派為相對人清算人之名冊,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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