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司票字第243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票字第2432號
- 聲請人
-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鑄展資源鑄造有限公司、乙○○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遲延日當日之墊款利率表。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曹英香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票字第2432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鑄展資源鑄造有限公司、乙○○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遲延日當日之墊款利率表。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曹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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