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建字第1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12號
- 原告
- 黃文忠即龍城金屬工程行
- 訴訟代理人
- 陳世杰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大佳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告
- 建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姜 仁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博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99年8 月4 日下午2時25分於本院第22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1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99年8 月4 日下午2時25分於本院第22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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