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建字第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9 年 10 月 14 日
  • 法官
    鄧德倩

  • 原告
    黃文忠即龍城金屬工程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12號上 訴 人 即 原 告 黃文忠即龍城金屬工程行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建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大佳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因99年度建字第12號給付工程款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607,55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臺幣9,915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4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鄧德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4  日書記官 林孔華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建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