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建字第12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126號
- 原告
- 管鑫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閔兆磊
- 訴訟代理人
- 林于椿律師
- 複代理人
- 唐福睿律師
- 被告
- 偉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羅文宗
- 訴訟代理人
- 黃永琛律師
- 複代理人
- 梁堯清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12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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