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07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075號
- 原告
- 王耀仁
- 訴訟代理人
- 蔡榮德律師
- 被告
- 億甲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弘文
- 被告
- 協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盧振昭
- 被告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羅澤成
- 訴訟代理人
- 唐藹玲
- 被告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慶年
- 訴訟代理人
- 戴世璋
- 被告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法定代理人
- 黃治峰
- 訴訟代理人
- 黃旭田律師
- 被告
- 元群建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天德
- 被告
- 林秋雪
- 被告
- 黃興寶即到你家商店.
- 被告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一澐
- 被告
- 雷晨昀即譽興工程行
- 被告
- 陳文俊
- 被告
- 鉅旦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麗照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第三人異議之訴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百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