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25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254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福禕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萬承股份有限公司因99年度訴字第2254號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669,359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10,905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