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98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331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8 月 04 日

法官吳定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331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宙○○
訴訟代理人
庚○○
被   告
海龍水產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申○○
被   告
巳○○
訴訟代理人
天○○
被   告
戌○○
戊○○
甲○○
久海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乙○○  原住彰化.
人           號
被   告
富莉萊國際商行
法定代理人
酉○○
兼法定代理
癸○○
人           現應.
被   告
上沅實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丁○○原名呂英彰.
被   告
壬○○
宇○○
寶郁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己○○
人           31號.
被   告
富千代實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己○○
人           31號.
被   告
辰○○
立映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亥○○
被   告
上傅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卯○○
被   告
品均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子○○
被   告
珍蓮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午○○
被   告
紅林木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億豐青果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丑○○
被   告
則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辛○○
地○○
丁○○原名呂英彰.
被   告
未○○
陳金明即鑫程資訊企業社
順興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九年九月六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二十九庭行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4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吳定亞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4 日

書記官 張婕妤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