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3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35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建坤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莊喬茹
- 訴訟代理人
- 陳建瑜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瓊苓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人志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志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清枝
- 訴訟代理人
- 王炯棻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 年11月8 日下午2 點20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