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67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676號
- 原告
- 瑞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張樹萱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建霖律師
- 被告
- 內政部警政署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王東山律師
- 複代理人
- 李美寬律師
許富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契約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676號
許富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契約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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