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21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股票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0 月 2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2179號聲 請 人 左 敏 訴訟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股票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1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8 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29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胡宏文 ┌─────────────────────────────────┐ │附表: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1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2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3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4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5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6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7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8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9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10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11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12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13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14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15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碁電│86-ND-0000000-0 │1 │1000│ │ │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29 日書記官 曾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