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22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2234號聲 請 人 樹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明昭 代 理 人 梁洋菁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142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0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30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賴惠慈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30 日書記官 廖素芳 ┌────────────────────────────────────────────────────────┐ │附表: 99年度除字第2234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001 │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眾商業銀行敦化分│99年6月25日 │679,927元 │0000000 │ │ │ │ 陳翔立 │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