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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971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5 月 17 日

法官洪文慧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971號

聲請人
公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民國九十九年司催字第一一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九十九年司催字第一一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上列正本核與原本無異。

┌──────────────────────────┐│附表: 99年度除字第971號│├──┬─────────┬───────┬──┬──┤│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01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71ND28521-0 │ 1 │1000│├──┼─────────┼───────┼──┼──┤│ 02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 │ 1 │1000│├──┼─────────┼───────┼──┼──┤│ 03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 │ 1 │1000│├──┼─────────┼───────┼──┼──┤│ 04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 │ 1 │1000│├──┼─────────┼───────┼──┼──┤│ 05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 │ 1 │1000│├──┼─────────┼───────┼──┼──┤│ 06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 │ 1 │1000│├──┼─────────┼───────┼──┼──┤│ 07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 │ 1 │1000│├──┼─────────┼───────┼──┼──┤│ 08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 │ 1 │1000│├──┼─────────┼───────┼──┼──┤│ 09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 │ 1 │1000│└──┴─────────┴───────┴──┴──┘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文慧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17 日

書記官 林芝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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