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00年度北建簡字第2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北建簡字第26號
- 原告
- 賴俊成
- 訴訟代理人
- 康立平律師
- 被告
- 卡地亞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冠逸
- 訴訟代理人
- 周敬智
張冠雄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 年10月31日下午3時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北建簡字第26號
張冠雄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 年10月31日下午3時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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