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00年度北簡字第4047號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北簡字第4047號
- 原 告
- 黃雪英
- 訴訟代理人
- 邱永豪律師
- 被 告
- 華信國際徵信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文賢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九月七日下午三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庭行言詞辯論。
理由
關於原告終止與被告間之委任契約,是否可歸責於原告?仍有查明之必要。
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九月七日下午三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庭行言詞辯論。
關於原告終止與被告間之委任契約,是否可歸責於原告?仍有查明之必要。
臺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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