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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簡易庭100年度北簡字第98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財務帳冊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30 日
  • 法官
    陳君鳳

  • 當事人
    勝德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藍健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北簡字第9895號原   告 勝德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藍天麟 訴訟代理人 廖年盛律師 被   告 藍健晏 藍立全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三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財務帳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陳君鳳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鄭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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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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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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