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1年度北簡字第90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1 年 11 月 29 日
- 法官邱筱涵
- 法定代理人蘇燕輝
- 原告韓興興即興興建築師事務所法人
- 被告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北簡字第9032號原 告 韓興興即興興建築師事務所 被 告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燕輝 訴訟代理人 劉宗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邱筱涵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書記官 林錫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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