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3年度北小字第28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押租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3 年 12 月 0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北小字第2822號原 告 金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峰如 訴訟代理人 凃俊宇 被 告 悅中都市更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紹琥 訴訟代理人 游雅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4 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法 官 劉亭柏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4 日書記官 林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