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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簡易庭103年度北小字第28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押租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3 年 12 月 04 日
  • 法官
    劉亭柏
  • 法定代理人
    董峰如、吳紹琥

  • 原告
    金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悅中都市更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北小字第2822號原   告 金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峰如 訴訟代理人 凃俊宇 被   告 悅中都市更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紹琥 訴訟代理人 游雅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4 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法 官 劉亭柏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4 日書記官 林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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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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